隱名股東也叫實際投資人,是指為了規(guī)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,借用他人名義設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義出資,但在公司的章程、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中卻記載為他人的出資人。與此相對應,顯名股東(或掛名股東)是指記載于工商登記資料上而沒有實際出資的股東,是依據(jù)書面或口頭協(xié)議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權者。與隱名股東對應者,通常被稱為顯名股東。
隱名投資是指投資人實際認購了出資,但是公司的章程、股東名冊、股票(僅指記名股票)、出資證明書和工商登記等卻顯示他人為股東的一種投資方式,在這種投資方式中,實際出資并享有投資收益的人被稱為“隱名投資人”、“實際投資人”或者“隱名股東”,而被個投資隱名股東漫畫
公司對外公示的投資者則可稱為“顯名股東”。
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的權利和義務的不同:集中體現(xiàn)在股東資格的認定上,行使權利的便利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