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而言,每個公司都會有法定代表人,但并不是每個公司都有董事長。至于主要職責的區(qū)別,法律沒有明確規(guī)定,但如果一個公司設有董事長但不是法定代表人的,法定代表人的職責主要可參照公司法的明確規(guī)定,而董事長的職責可能主要依據公司章程的約定了,當然前者公司章程在不違背公司法強行規(guī)定的前提下,也可以對其另行確定職責范圍。
如果公司的董事長又是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那么你的問題則不成為問題了。如果二者不是同一個人,那么可以這樣去理解:公司的董事長相當于公司的董事會的代言人,而董事會則是公司的決策機關;法定代表人對外可以代表公司,是公司的代表機關,相當于公司的代言人。